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市场行为,保障交易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市场行为,保障交易稳定

第一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交易系统,提供有关信息、软件和数据的公开发布和所有相关服务,上海证券交易所负责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条:在交易过程中,交易所需要重点审查上市公司的信息,保证投资者所能看到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在交易过程中,交易所将在交易过程中进行监测和发现,保证交易过程中不出现数据错误,以及事先告知客户的信息,并进行公证。

第四条:新交所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新股上市发行方式是注册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适用于新股发行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不存在存在异常情况,并不得妨碍公司内部管理人员管理活动。

第六条: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披露定期报告。

上市公司应当对重大事件、重大事件和违法行为的披露进行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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