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个人参与公积金缴纳?个人是否有资格自行缴纳公积金?

个人能否存缴住房公积金

1、个人是能够存缴住房公积金的,然而,若要办理住房公积金,最理想的方式还是由所属单位负责设立和存缴。

2、个人存缴住房公积金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办理。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存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登记)表》后,完成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程序。审核通过后,签署《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存缴协议》即可完成存缴。

【法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存缴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职工存缴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受委托银行开设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需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存缴登记,经审核通过后,至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每位职工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录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存缴、提取等情况。

个人能否存缴住房公积金

个人通常不能存缴公积金,公积金的设立和存缴由单位负责。对于未曾存缴过公积金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开户,计算出需存缴的公积金总额,至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缴费;若个人从其他单位转入,需携带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填写公积金变更清册、公积金汇缴书进行公积金存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存缴登记,并持审核文件至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30日内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审核文件至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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