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原油亏损:投资者痛失大笔资金,市场波动引发风险警示
期货原油亏损:投资者痛失大笔资金,市场波动引发风险警示
9月22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向中国期货业协会下发《关于加强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监管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期货公司加强了对期货市场信息披露的监测监控。
“我们在此期间,投资者就没有理由、或者说缺乏必要的去探究其中的风险。”中国期货业协会方面称,这一轮的“直播带货”事件的导火索是,国内外众多金融市场交易场所都发生了“交易编码的修改”,基于此,国内外交易所(尤其是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了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编码发布不足,交易风险提示不充分。
对于期货市场发生的事件,中国期货业协会向投资者通报了一份《关于加强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监管工作的通知》,介绍了目前期货市场的违法行为。
根据《通知》,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主要检查:
一是未根据期货交易场所发布的信息,及时做好风险警示工作。
二是未按照规定落实规则,组织开展期货市场交易,或者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三是未及时公布期货交易、结算、交割月等期货市场交易数据,主要是抽查违反法律法规,且公司被罚款,并对涉嫌违法违规的期货交易场所进行调查。
四是违反规定,未按照规定,使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标准对期货交易、结算、交割月等金融市场交易信息进行抽查,并对违法违规的期货交易场所进行检查,这两类人员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五是违规提供虚假交易报告、发布虚假信息等行为,严重违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具体来看,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下称中粮期货)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结算等相关业务数据,未及时准确掌握期货交易、结算等业务信息,违反本规则。
六是违反规定,未按照规定报送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期货公司监管部门的备案和备案信息。
七是违反本规则,未在期货交易场所公开信息,未在期货交易场所公开信息,违反本规则。
据悉,中粮期货、中粮等公司因交易违规行为被采取监管措施。
对此,华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泰期货)相关负责人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根据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期货公司按照风险管理和投资业务资格条件可分为两类:一是持牌法人和非法人,不得以委托方式参与期货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风险管理中心账户;二是资管业务,不得为交易所会员、期货公司及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申请开立风险管理中心账户,也不得为其交易编码存放在其他期货公司的私募基金和信托产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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