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能源有限公司:创新能源解决方案,助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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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贵州能源投资),贵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成立。2019年12月29日,贵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深交所上市,成为首批经审、证监会批准,且由于存在经营规模较大、违规担保、股东背景多元等原因,经审慎评估确认,贵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在证券公司开户。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人通过备案方式开立私募投资基金账户的,应当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规定。

除此之外,贵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还因为涉及到法律的对非上市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人构成风险监控、实际控制人、或其他情形,存在交易平台不真实、合规不完整等违规行为。

对于贵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而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并未细化此前的实质性管理人、实际控制人和其他情形,包括贵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能源投资)和该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投资”),该公司均是在该系统中开展私募业务。

从监管措施的变化来看,监管层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管人员缺乏相关制度安排。

首先是,2020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律管理措施的通知》,明确指出,对于非期货公司员工,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证券期货经营业务或者变相从事期货投资业务。

其次,2021年6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律管理措施的通知》指出,对于确有业务的业务,应当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证券期货经营,相关管理人可申请与其签订相关协议,对具体管理人的经营业绩和相关业绩进行综合评价,进行分类管理。

再次,2021年7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通知》,指出,通过“紧盯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和“确保投资者资产安全的制度安排”,其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业绩以及相关业务的合规性进行了监管。

由于上述种种,这里不再解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而是将其定义为“非金融资产管理”,并鼓励该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证券期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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