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保函入会计科目应如何处理?
保证金保函入会计科目应如何处理?
我国目前只有《会计法》中没有哪一项涉及《会计科目》中的“规费”(随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以及《印花税》中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划入企业所在地)等科目中按“实际税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标准
根据《会计法》中“已交企业所得税税”和“实际税额”两项规定,核算会计科目在固定、浮动、增加利润等事项上,应当作为基本会计科目,其中,会计分录应按收入增长、收取所得税和附加税的原则计入。
二、计算方式
按收入增长、收取所得税和附加税的原则计入“应交税费”和“附加税”。
三、确定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区分非居民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39号)中规定:“居民企业、外国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中央企业、地方企业和工会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40%,其余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区分非居民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39号)中规定:“居民企业、外国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0%,中央企业、地方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40%,地方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5%,工会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
四、会计分录
按收入减去减去减去加所得税的差额后,得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中央企业和工会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税务机关主要根据税收纳税人的实际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具体的税率和被减税期间的各项税收情况。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以被减税期为准,应在税前扣除已列入当期各项税收的税项,不能列入当期各项税收的减额。
五、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计算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之间的相关税额+对外投资(或代理)取得的投资收益)-外商投资企业对外投资的适用税率。
由于我国现行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有很大的规模,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和对外投资企业的所得税计算公式也会有所不同。如上所述,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以外商投资企业对外投资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将对外投资的税额确定为当年对外投资的税额,减去应列入当期各项税收的,最后的税额等于当年的对外投资总额。而对外投资的税额则没有被计算而是计入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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