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新浪手机网客服沟通,畅享专业服务
在业务办理方面,需要了解一些影响吧。
2020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条中的第四项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加强对证券交易业务的监管,维护证券期货行业合法稳定运行。
那么,《证券法》第一百一十条中“期货交易的违法行为”是否符合《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其实也有失信行为的可能。
而在7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是指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经纪人、提供服务或者与期货经营机构发生关系,或者以其他方式组织期货交易的行为。
根据《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期货经营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期货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是向违法所得一倍以上的罚款,那么对这些公司来说,算是损失惨重了。不过,如果是向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违规获取巨额利润,那么要予以严厉打击。
但是,如果是向国家金融安全部门举报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就要注意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有的违规行为有:
1.收取会费。
2.收取客户手续费。
3.收取费用。
4.收取各种手续费。
5.收取服务费。
6.收取各种费用。
从而构成违法犯罪。
什么是证券期货违法行为
证券市场是一个集体经济的产物,它的出现说明了交易的组织者和参与者的高度组织化,构成了市场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个组织者可以参加交易的各种形式。交易活动的实质就是买卖股票的行为。如果在交易活动的过程中发生了某些行为,那么参与者就可以通过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来赚取利润。而这些行为的创造者可以从中受益。
无论是采取何种形式的非法的交易活动,也无论是采用何种方式,证券市场都有其特殊性,既可以吸收资金,也可以放弃资金,它的本质就是参与者向某一方借钱,让其他人来从他们的口袋里取钱。它的产生是因为所有人都以他们的钱购买股票,从而有利于他们赚钱。
共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