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能否以期货作为主要业务?探讨期货公司是否适合从事期货交易
期货公司能否以期货作为主要业务?探讨期货公司是否适合从事期货交易?
期货公司是指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依法从事期货业务。
期货公司主要职责有:
(一)、编制和执行期货业务的基本原则;
(二)、 负责期货交易业务;
(三)、 对期货投资活动的监督;
(四)、 负责期货交易业务;
(五)、 负责期货交易结算的机构和期货交易所的业务;
(六)、 监督期货交易行为的期货公司;
(七)、 监督期货交易、结算和交割业务;
(八)、 监督期货交易的其他机构和人员;
(九)、 管理期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的其他机构和人员。
在我们的制度中,期货公司是怎样处理客户交易问题的?交易管理包括交易风险控制和交易所内部控制。我们的交易制度管理包括:
(一)、 严格遵守交易规则。
(二) 严格遵守交易规则。
(三) 按照适当的风险控制制度和与客户交易的具体情况分开。
(四) 加强交易所内部控制。
(五) 检查会员、境外经纪机构的交易记录和业务活动记录。
(六) 制定和执行风险控制制度。
(七) 参与交易和交割业务。
(八) 监督期货交易的其他相关活动。
交易所:期货交易所指定的期货经纪公司,组织期货交易,结算,违约,资金清算,保证金监控,监督期货交易。
做市商:期货经纪公司的营业场所、会员号、交易所名称,均为期货经纪公司的会员号。
交易所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约定的规则开展业务。
三、市场功能与作用
(一)、保证金制度
(二)、
(三)、
(四)、
(五)、交易的功能与价格发现功能。
(六)、结算价格形成机制。
四、纠纷调解与纠纷调解
(七)、强行平仓制度。
(八)、风险补偿机制。
(九)、风险控制制度。
六、争议调解和调解制度。
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条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一、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交易所对会员、客户和社会公众的期货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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