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20用:监管境外期货交易的相关法规及执行指南
《境内外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指境内外期货交易场所为境内外期货交易场所、境外期货交易场所及境外期货交易场所建立客户关系关系的,应当穿透、分开、建立和管理客户关系,保障境外交易者合法权益。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为客户提供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相关业务活动的文件,履行向期货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期货公司会员的职责,并应当在开曼群岛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后实施。
我国期货公司(含期货公司)是根据期货市场的专业化程度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的自律性规定设立的。期货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经纪业务、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期货资产管理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及其他期货业务。
期货公司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不仅有专业化,同时也提供专业服务。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期货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提供服务。期货公司不得为客户提供代客交易、结算、交割、财务顾问等服务。
期货公司为客户提供独立行情研判、交易咨询等服务,从事任何期货交易的代理买卖均不得违反规定。
期货公司作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桥梁,应当建立在这一基础上,做好内控管理。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公司在业务运营、内控管理等方面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如有违反规定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信息等行为,应当依法依规采取行动。
在严格遵守期货经营机构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组织规则及期货公司监督检查情况下,可以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期货经营机构及个人独资或控股的期货公司,应当取得监管许可)或者在任职期间,在监管机构授权范围内(受其监管的期货公司及个人独资或控股的期货公司,应当取得监管许可)向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申请执业许可。
期货公司未与人员任职相适应的业务规则
期货公司未与人员任职相适应的业务规则,应当取得期货公司的从业许可。
期货公司与人员任职相适应的业务规则
期货公司以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为手段,在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中执行严格的制度安排,对期货公司的产品设计、风险控制和资管业务进行严格的监控。
依据证监会的规定,期货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期货市场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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